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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缘
四缘是:因缘、等无间缘、所缘缘、增上缘等。
(1)因缘:因缘者,因即是缘的意思。在佛教“因缘论”中,通常将引生结果的主要条件称为“因”,次要条件称为“缘”。
于此,则强调因也是众多条件之一,故称因缘。
上面所说六因之中,除了能作因之外,其它五因均为因缘。
(2)等无间缘:又称为次第缘。这是就心、心所而说的。当前念的心、心所将消散时,会生起后念的心、心所的缘。
此前念的心、心所,就称作等无间缘。
(3)所缘缘:指心所攀缘的境界,即认识的对象。佛教认为,心是能缘,外境是所缘,所缘,就是心法生起的缘,称为所缘缘。
(4)增上缘:不障碍或有助于他法的产生,谓增上缘。其缘体广大,一切法都是增上缘;又心用广大,为一切有为法的增上缘。
所谓一切法,指除了自体之外,一切的有为现象均为增上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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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果
因和果是相关的,依上述的六因、四缘所产生的结果,就是所说的五果。
五果是:增上果、士用果、等流果、异熟果、离系果。
(1)增上果:依能作因的增上力所得的结果。
(2)士用果:又称士夫果。士(士夫) :人;用:造作。士用,人的作用。谓人使用工具造作各类事情,所得的结果,称为士用果。
(3)等流果:又称依果、习果。自同类和遍行二因所生的果。果似因,名“等”;果从因生,名“流”。
后起的果和前因,在性质上相似,称为等流果。
(4)异熟果:又称报果。是由异熟因所招感的果报。此果与因,既不同时,又非相随,性质也不一样。
(5)离系果:“系”,烦恼的系缚。离开一切烦恼的系缚,称为“离系”。
通过修习佛教,断绝一切烦恼,超脱生死轮回,称离系果,也就是涅槃。
五果中,离系果属于无为果,余四果均属有为果。
这种因果论的中心问题是要阐明两种相反的人生趋向:一是作恶业而引起的不断流转,即生死轮回;二是作善业而引向还灭,即归于涅槃。
来源:佛教早晚课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